【成语】:
百尺竿头
【拼音】:
[bǎi chǐ gān tóu]
【解释】:
比喻道行(dào héng)、造诣虽深,仍需修炼提高。比喻学问、成就等达到了很高程度以后仍继续努力。
【出处】:
唐·吴融《商人》诗:“百尺竿头五两斜,此生何处不为家。
【举例造句】:
故聊复言之,恐或可以少助~之势也。
【成语典故】:
宋朝时,长沙有位高僧叫景岑(cén),号招贤大师,人们称他“长沙和尚”,他经常到各地去传道讲经。一天,招贤大师应邀到一座佛寺的法堂上讲经。大师讲得深入浅出,娓娓动听,听的人深受感染。招贤大师讲经完毕后,一名僧人站起来,向他提了几个问题,大师慢慢地作答起来。那僧人听到不懂处,又向大师提问,于是两人一问一答,气氛亲切自然。他俩谈论的是有关佛教的最高境界——十方世界的内容。为了说明“十方世界”究竟是怎么回事儿,招贤大师当场出示了一份偈帖。所谓偈帖,就是佛教中记载唱词的本子。但见大师指着上面的一段文字念唱到:
百尺竿头不动人,虽然得入未为真。
百尺竿头须进步,十方世界是全身。
意为“百丈的竹竿并不算高,尚需更进一步,十方世界才算是真正的高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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