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

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试卷答案,我们目前收集并整理关于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得系列试题及其答案,更多试题答案请关注本网站

试题答案

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试卷答案

以下是该试卷的部分内容或者是答案亦或者啥也没有,更多试题答案请关注本网站

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

材料一英国治安法官制度起源于14世纪,职权几经更选,存续至今。16、17世纪,英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,治安法官成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重要力量,是国王的仆役与地方社会的家长。到17世纪中期,英国每个郡的治安法官人数由不到10名增至50多名。而早在1621年,枢密院要求担任治安法官者,必须满足土地年收入20镑的法律规定,否则其将被解除职务。17世纪二三十年代,某些郡的治安法官中接受过大学教育的治安法官占比猛增至61.65%,甚至个别高至82%。另外,从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到内战,一些郡的世家大族世代占据治安法官职位。到斯图亚特时期,国王与大法官并无绝对权力解除治安法官职务。——摘编自初庆东《近代早期英国治安法官的选任与群体特征》材料二乡地制是晚清长期流行于冀中南地区的一种地方体制,最早可追溯至1875年。各乡地乡长的主要职责是“催收粮银”或者替村众垫付税款,年底向各户收回欠垫,并且协助地方治安。按照各村村规或乡规,乡地乡长多由村民轮流充任,大多以亲族集团为单位,或按照田亩数量决定轮充乡地的次序。遇到轮任纠纷时,则由当地县衙门以当地村规为准绳来进行审理。至1931年被国民政府新创的乡长制取代前,乡地制一直存在并在地方基层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。摘编自李怀印《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——以河北获鹿县为例(1)根据材料一、二,比较英国治安法官制度和晚清乡地制的异同。(8分)(2)根据材料一、二并结合所学知识,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谈谈你对这两种制度的认识。(6分)

2024届长沙市一中高考适应性演练(三)历史

9.1895年2月,《申报》刊载文章指出,“中国自二十年来,亦尝有志自强,既在各省设立制造局,自制枪炮,又时向外洋不惜重价购置各种新式枪炮,其于置器一道,可谓尽心焉耳矣。惟有利器,而无用此利器之人,徒饰外观,毫无实际”。这一评论A.促进了时人的思想解放B.为维新变法提供了理论依据C.推动了民主观念的传播D.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失败

3.据史书记载,唐朝中后期湖北某地一名崔姓农民,“原家贫乏,偶种桔约千余株,每岁大获其利”;同时,江南地区也出现了许多这样的农民家庭:他们“涸湖池取鱼,获龟犹倍多,悉其肉,载龟板至江陵需之,厚得金帛”。这些现象的出现A.说明了多种经营方式的普及B.反映了城市经济的繁荣C.体现了古代经济重心的转移D.受到了税制改革的影响
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